数据来源、用途与删除
01问题与判断
先区分公开信息、客户秘密和个人信息。记录收集来源、处理依据、使用目的、第三方去向、保存期限和删除方式。公开可见不代表可以任意二次使用或用于训练。
02操作步骤
- 列出输入数据类型
- 确认处理依据及告知
- 限制用途并制定删除方式
03准备这些材料
- 数据用途表
- 授权或告知记录
- 供应商条款
04情景示例
客服资料包含姓名和联系方式时,应先确认能否发送给所用模型服务,而不是整包上传。
示例用于理解方法,不代表真实案件或已完成的办理结果。官方依据与适用范围
-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↗
第二条、第十七条;公众服务范围与有条件的评估备案事项
施行:2023-08-15 · 原文已核对 -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↗
生成、传播、下载导出及应用平台各类角色的标识事项
施行:2025-09-01 · 原文已核对 -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↗
处理依据、告知、用途、保存、权利及境外提供条件
施行:2021-11-01 · 原文已核对 -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 ↗
分类条件、豁免和具体跨境程序分别判断
施行:2024-03-22 · 原文已核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