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不等于业务许可
01问题与判断
登记的经营范围和允许开展某项业务的许可是两个层次。涉及出版、教育培训、金融、医疗等事项时,需要按实际服务内容和主管机关要求核实,不能用“咨询”二字覆盖所有业务。
02操作步骤
- 描述实际收费与交付内容
- 区分一般与许可事项
- 查询主管部门办理条件
03准备这些材料
- 业务说明
- 经营范围查询记录
- 许可材料
04情景示例
出售健康科普内容与提供医疗诊断服务并非同一业务,应分别核实。
示例用于理解方法,不代表真实案件或已完成的办理结果。官方依据与适用范围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↗
第三条、第六条、第二十三条、第四十七条;主体、登记、财产独立和出资条件
施行:2024-07-01 · 原文已核对 - 国务院关于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↗
新设与存量公司的适用和过渡条件分别核实
施行:2024-07-01 · 原文已核对 -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↗
按所在地区进入登记事项查询;不作为各地区条件统一的依据
原文已核对